一、基本工作
1.周一早上的升国旗仪式;
2.国旗护卫队一周两次的日常训练;
3.协助团委日常工作及国旗服装的日常维护。
二、基本任务
以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红旗的尊严为己任,负责学校日常工作,承担重大活动中的维护、升降国旗等工作及履行校团委安排的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人事任命制度
国旗护卫队成员面向全校公开招选。需拥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执行队伍制度章程。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强的身心素质,能在学习生活各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要求男生身高178-188cm,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动作协调。
四、队规
1.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
2.队员要团结互助,遵守国旗护卫队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旗护卫队决议并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认真严格地对待每次升降旗工作,不可敷衍塞责;
3.国旗护卫队成员要有严格自律心和警惕性,随时随地不忘维护集体荣誉,不得出现有损国旗护卫队形象及荣誉的行为;
4.不迟到早退,具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严格执行国旗护卫队日常出勤,按时参加队内活动,特殊情况需履行规范的请假手续;
5.队员身着礼服时,不得存在有损国旗护卫队形象的行为。严禁私自修改制服,严禁私自穿制服拍照或借于他人;
6.队员在升降旗及训练时,应仪容严整,表情严肃并做到“无口令,无动作”,以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7.执行升降旗任务时,须着正装,执行其它任务时,按队长要求,另行着装;
8.我队制服等装备由专人专门管理,受全队队员的监督,各种装备的使用遵守相关制度,受全队员队员的监督。
五、升旗制度
每周周一集体升旗,要求6:30到达指定位置分组升旗,6:40集合完毕,7:00准时升旗。
六、护卫队制服
1.队员使用护卫队服装时,有爱护制服的义务。现役制服包括:军帽,上衣,裤子,武装带,衬衣,领带,手套,肩章等配件以及皮靴;
2.护卫队服装只在举行升旗仪式时使用,其他时间除有特殊任务一律不准外穿;不执行任务时,不得穿着护卫队服装,一经身着护卫队服装,不得做有损于国旗护卫队形象的事;
3.服装设立专人负责,每次出勤须经过班长签字领取,出勤后应及时归还;
4.执行各升降旗任务时,须着正装,执行其它任务时,按队长要求,另行着装。
七、着装标准
1.军帽戴正,保持军徽端正;
2.肩章整理平整;
3.将上衣前后的褶皱整理于腰两侧,裤脚裹入皮靴;
4.武装带扎紧于常服上衣第三扣子处,肩带应从背部腰带中央处起,穿过右肩肩章系紧;
5.衬衫扣子都要扣紧,衣襟扎于裤腰内,不要外露;
6.领带松紧要适中,不要露出风纪扣;
7.保证皮靴光亮;
8.保证白色手套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