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南苑剧场使用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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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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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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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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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使用单位未填写使用申请表或使用申请表未获得校团委审核通过,活动不予受理。使用申请书审核通过后,南苑剧场出具使用通知单。
2、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及社团活动时间与校级活动冲突时,应避让校级活动,具体活动时间与南苑剧场工作人员再行商定。
3、活动期间,使用单位须正确安全使用剧场内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使用单位须爱护剧场环境,活动结束后,应安排人员负责剧场卫生。
5、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