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定于 2019 年 3 月至 10 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现将我校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报名时间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22 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

参 赛 团 队 通 过 登 录 “ 全 国 大 学 生 创 业 服 务 网 ”(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5 日。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附件 2)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全国共产生 1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其中 6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15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共产生 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国际赛道产生 6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1.上报材料与网上报名(3 月 20 日-4 月 14 日)。

2.学校初赛(4 月 15 日-4 月 22 日),遴选参加省赛候选项目。

3.省级复赛(2018 年 8 月下旬)。8 月 10 日前,各高校在国赛报名平台上将拟参加省赛项目推荐进入省赛。8 月中旬,大赛组委会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分组进行省级复赛。其中,主赛道评选 400 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评选 100 个项目进入省级复赛。

4. 省级决赛(2019 年 8 月下旬)。省级决赛定于 8 月26 日-27 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5. 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9 年 8 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中(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

6.全国总决赛(10 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七、其它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学生组队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跨院院组队。各学院参赛团队名额见《阿坝师范学院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 3),鼓励超额申报。

阿坝师范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交流 QQ 群:970593634;未尽事宜,请联系阿坝师范学院校团委,联系人:乔杰,电话:18380370474,邮箱:1203987695@qq.com。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 号)请至https://cy.ncss.cn/information/8a80808d6897e1ef0169d67bd6670180 下载

2.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阿坝师范学院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4.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注意事项

5.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6.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

6-1.创意组项目商业计划书

6-2.初创组项目商业计划书

6-3.成长组项目商业计划书

6-4.就业型创业组项目商业计划书

7.各学院注册项目汇总表

8.各学院推荐参加校级比赛项目汇总表

9.参考材料:项目计划书模板、路演 PPT 模板

共青团阿坝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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